证券代码:600109 证券简称: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:临 2025-44
债券代码:241086 债券简称:24 国金 03
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职何毛病纪录、误导性述说
大略紧要遗漏,并对其内容真的凿性、准确性和完满性承担个别及连带包袱。
迫切内容领导:
? 债权登记日:2025 年 6 月 5 日
? 债券付息日:2025 年 6 月 6 日
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科投资者公开采行公司债
券(第三期)(以下简称“本期债券”),将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启动支
付自 2024 年 6 月 6 日至 2025 年 6 月 5 日历间的利息。为保证本次付
息责任的顺利进行,现将关系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
(一)债券称号: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科投资
者公开采行公司债券(第三期)
(二)债券简称:24 国金 03
(三)债券代码:241086.SH
(四)刊行东说念主: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(五)刊行总数:10 亿元
(六)债券期限:3 年
(七)票面利率:2.28%
(八)计息期限及付息日: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4 年 6 月 6
日至 2027 年 6 月 5 日,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6 月 6 日
(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沐日,则顺延至下一个往将来)
。
二、本期债券今年度付息兑付情况
(一)今年度计息期限:2024 年 6 月 6 日至 2025 年 6 月 5 日。
(二)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:本期债券票面利率(计息年利率)
为 2.28%,每抄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,派发利息为 22.80 元(含
税)
。
(三)债权登记日:2025 年 6 月 5 日。限度该日收市后,本期
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纪录的债券余额享有今年度利息。
(四)债券付息日:2025 年 6 月 6 日。
三、付息看法
(一)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缔皎皎托代理债
券兑付、兑息条约,拜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、
兑息。如本公司未如期足额将债券兑付、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
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,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
阐发条约阻隔拜托代理债券兑付、兑息办事,后续兑付、兑息责任由
本公司自行矜严惩理,联系实行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。公司将在
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往将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
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。
(二)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,通过资金结
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(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
公司招供的其他机构)
,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。
四、对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
(一)对于向个东说念主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讲明
阐发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个东说念主所得税法》和《企业债券处置条例》
等联系法例和文献的规章,本期债券个东说念主投资者应就其取得的债券利
息所得交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东说念主所得税。本期债券刊行东说念主已在本期债券
召募讲明书中对上述规章赐与明确讲明。
按照《国度税务总局对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东说念主所得税代扣代缴
责任的示知》(国税函2003612 号)规章,本期债券利息个东说念主所得
税将合股由各兑付机构矜重代扣代缴并径直向各兑付机构方位地的
税务部门缴付。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东说念主所得税法的关系规章作念好代扣
代缴个东说念主所得税责任。如各兑付机构未执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东说念主所得税
的代扣代缴义务,由此产生的法律包袱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。
本期债券利息个东说念主所得税的征缴讲明如下:
次性扣除
(二)对于向非住户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讲明
阐发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《对于持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
券商场企业所得税、升值税战术的公告》
(财税202134 号)
,自 2021
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,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
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升值税。上述暂免征收
企业所得税的领域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配置的机构、景况取得的与
该机构、景况有本色谈判的债券利息。
五、联系机构及谈判景况
(一)刊行东说念主: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四川省成齐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
谈判东说念主:王洋
谈判电话:028-86690115
(二)受托处置东说念主: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
谈判东说念主:胡俊华、周华、唐燕
谈判电话:0512-62938803
(三)托管东说念主: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包袱公司上海分公司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14 楼
谈判东说念主:冯天娇
谈判电话:021-68606283
特此公告。
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二〇二五年五月三旬日
